晚报讯(记者赵晓雯)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关于2015年淄博生源未就业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接相关事宜。去年12月,中组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淄博市对淄博生源未就业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管理、转接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自2015年起,淄博生源未就业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统一由淄博市人才市场予以接收,并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发布档案去向。
转递方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派专人送取的请携带打印好的档案转递明细单一式两份,以便现场核对签收。到淄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档案,请转递到其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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