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全市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意见》指出,全市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以《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为统领,按照“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的方针,坚持“简单、实用、高效”的原则,探索创新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模式,建立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实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为建设“平安淄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意见》以消防宣传“六进”为主要内容,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街道办、各镇、19个行业部门以及社会单位的宣传教育培训职责,要求各区县、部门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党校、行政院校和行业培训内容,教育部门将其纳入各级学校日常教学内容,人社部门将其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科技、司法部门将其纳入科普宣传重要组成部分等,任务明确,责任清晰,为更好地规范全市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任务圆满完成。各区县、部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将纳入全市消防责任制考核内容,并通过调查问卷或组织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通报。(颜京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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