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耿雪
通讯员刘锡鹏马骏
编者按:4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给保险业发展以全新定位,支持保险业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等方面担当新的重要角色。《意见》明确列示26项重点工作,明确提出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经济困难群体、残疾人和失独、失能高龄老人等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内容。这必将进一步推动由政府主导,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承办的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实现更深、更广的发展,为提高淄博市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的保险保障水平,增强个人和家庭的风险抵御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说起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承办的“银龄”系列保险,在淄博市中老年界有着很多忠实“粉丝”。他们有的通过当地的老龄部门,有的直接来到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在各区县设立的分支机构,一买就是好几年。
“我已经连着买了五年了,谁能保证自己不出个意外,尤其是年纪大了,眼神,腿脚都不好使了。20元保费,换12000元的保障,值!”家住科苑社区的陈女士利落地拿出钱,为自己和家人买了“银龄安康工程”和“银龄家庭工程”两款小额人身保险。
政府积极主导
中国人寿全力承办
保险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201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度”“发展农民小额人身保险”的要求。在2014年省金融版下发的《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展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将积极支持中国人寿保险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进入到2015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4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意见》一经出台因其政策的务实性和可操作性在保险业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表明了政府对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运用保险机制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视,以及给保险业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该《意见》还明确提出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经济困难群体、残疾人和失独、失能高龄老人等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救助”“养老保险服务”“运用保险机制促进公共服务”等内容。
“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自承办此小额人身保险以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立足公益性和惠民性,广泛宣传,积极发动,优质服务,受到了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老百姓的肯定。”据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一家央企,中国人寿有着良好的社会信誉、强大的服务能力以及丰富的专业经验,这对于维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使保险人切实感受到参与小额人身保险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的保障筑牢了根基。
打破投保年龄限制
满足基本保险需求
为了充分体现出这一惠民保险的特质,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的保险保障水平,力推地方多层次保障体系建设,中国人寿作为央企,勇担社会责任,打破了保险业界对于60岁以上“保险边缘人”的投保限制,通过“银龄家庭工程”和“银龄安康工程”将小额人身保险投保年龄范围扩大到0岁至80岁,为投保人提供了无缝隙的保险覆盖。
除了投保年龄的延长,这两款小额人身保险的保障范围也较全面,能够满足投保人的基本保险需求。如投保人每年交纳20元,在一年的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点击、溺水等),均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条款规定予以赔偿。其中,意外伤害死亡及残疾保险金额1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包括门诊和住院。该险种在限定分数内可多份购买,为抵御风险多一份保障。
截至目前,中国人寿淄博分公司已累计为近120万人次的老年人提供了200多亿元的保险保障。中国人寿小额人身保险必将为健全淄博市养老体系,服务民生贡献出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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