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清洁优美的环境,这已成为人们普遍的生活追求。环境也是检验一个城市文明与否的试金石。令人颇感无奈的是,一些多年遗留的不文明行为,如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贴乱画、乱停乱放、损坏花草树木、在公共场所吸烟等现象,依然随处可见,成为城市顽疾,与“文明”二字很不协调,损坏了城市形象。对此,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有效制止不文明行为。
人们的行为,皆来自自律和环境的约束。文明人的文明之举,是自律的体现。而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显然是长期缺乏有效管束所致。有教养的孩子,一定会有良好的家教;粗野的孩子,一般不会有好的家风。家教家风,就是一种有效的管理。社会治理也是一样,没有有效的管束,形成不了大家守规矩、保护环境卫生的良好风气,也就没有文明的公民。有抑制、有节制才有文明,换言之,文明是抑制、节制的成果。“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为我们治理不文明行为提供了有益借鉴。有关部门作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主体,应切实负起责任,针对不文明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在给不文明行为开出罚单的同时,建立不文明记录,通知其所在社区或单位,使得人人心中有戒;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人人做环境卫生的守护者、捍卫者。应借鉴新加坡的做法,对不文明行为人给予包括经济制裁的惩戒。使不文明行为者付出代价,从而深刻反省,改过从善。当然,这样的管束,是建立在以人为本、促其向善的基础上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而这种利益惠及到每一个人,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不文明行为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淄博市已四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这一荣誉来之不易,我们应倍加珍惜,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更适宜创业宜居。这是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应有之义。环境清洁优美,应是这座文明城市的永恒追求。
有些人认为,吐痰、丢垃圾属个人小节,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为淄博市民,我们要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这些小事,大家都做到了就是自觉向不文明行为告别,就会有一个文明的环境。夏季来临,人们多到户外纳凉游玩,环境卫生显得尤为重要。“送人玫瑰,手有余香。”送人一点文明,我们的城市就会美丽起来。从我做起,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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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