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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法机关 积极为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保驾护航

来源:淄博日报 2015-06-09 03:39   https://www.yybnet.net/

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大会召开后,市委政法委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政法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措施意见,努力为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保驾护航。

市法院:“四维互动”服务工业强市建设

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大会召开以来,市法院密集出台一系列服务和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了用好的理念制定好的服务措施,用好的作风提供好的司法服务,用好的干劲取得好的服务成效。

深入调研,及时调整工作重心。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全市50家重点企业走访调研,征求到关于法院服务企业发展方面的37条意见建议,列明清单、逐项整改。出台《关于为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意见》,研究制定了落实立案登记服务、打击侵犯企业利益犯罪、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改制等十项措施,自觉把工作重心调整到服务龙头企业、工业园区、重大项目、创新驱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上来。

主动履职,找准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法院服务经济发展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依法严厉打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清算、兼并重组以及招商引资过程中引发的金融借款、转贷过桥等案件,与市文化市场执法局联合筹建淄博市版权保护中心,扎实推进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今年1至5月份,全市法院共审、执结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7733件,标的额60.63亿元,7926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纳入“黑名单”。

延伸服务触角,满足企业发展多元司法需求。该院建立重点企业联系人制度,向全市500强企业发出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大力推广实施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机制,与涉诉企业算好风险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维权成本。

改进作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氛围。该院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他们按照市委“四个一律”要求,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政务督察纠察活动,严查工作庸懒散浮拖、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办案过程中吃拿卡要、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让作风实起来,让效率提起来。

市检察院:充分履行职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市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意见》,为全市打好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攻坚战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了全面部署。

增强服务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全力做好服务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各项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工业兴则淄博兴、工业强则淄博强的理念,充分认识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是市委、市政府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充分认识工业是淄博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是富民强市的重要源泉、是生态淄博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增强实现淄博市工业由大到强跨越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全力做好服务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把握服务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努力为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找准服务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和危害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严肃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等司法腐败行为,着力保障企业发展。准确把握服务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加强服务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检察工作全局来谋划和推进,形成各级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工作格局。

市公安局:打造“三最”公安机关服务工业强市建设

根据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会议精神,全市公安机关把推动转型升级保障服务工业强市建设作为中心工作,立足职能,牢固树立安商、护商、爱商理念,结合工作实际和企业、群众需求,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提能增效,全力打造省内行政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效能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三最”公安机关,为工业强市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大讨论聚警心,警民恳谈听民意。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干劲、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社区民警每月走访一次辖区企业,熟悉掌握企业的总体情况、职工动态、治安环境和工作需求。经侦联络员每季度向企业发布一次预警提示,通报经济犯罪形势,提出防范指导建议。各分县局和交警支队每月分别至少组织5场警民恳谈进企业活动,通报公安工作,听取意见建议。

打黑除恶护企安民,治安防控延伸升级。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深入排查黑恶犯罪线索,严格落实公安局长、刑警队长、派出所长打黑除恶、打霸治痞工作责任,对影响工程和项目建设、滋扰企业经营、破坏经济发展的黑恶犯罪重要线索、重大案件市局挂牌督办,做到有黑必打、有恶必除,坚决维护企业生产秩序。创新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推进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和大巡防工作延伸升级,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提升整体防控水平,为企业安心经营、做大做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速查严打侵害企业犯罪,重点项目治安向导挂包。完善与工商、税务、审计、银行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会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等危害突出犯罪。对侵害企业利益的重大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上收一级,由市局刑侦支队、经侦支队直接组织侦办。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以及外来投资的规模企业,提前对接,主动协调落实各项治安防范制度和措施。

提速治安安全管理审批,开辟交通管理服务“绿色通道”。对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和在城市、风景名胜区、重点工程设施附近爆破作业方案审批时间,13日内办结手续。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运送鲜活农产品车辆,发现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教育放行;发现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前提下,记录交通违法有关情况后放行,事后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压缩消防审批范围,简化消防审批程序。取消“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审批”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取消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外墙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前置。对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提前介入现场办公,开展预审核、预验收服务。

优化户籍办理流程,提高出入境管理服务效能。实行居住证5个工作日送证上门服务;开展省内户口网上迁移“一站式”服务,省内跨地市迁移户籍业务只需在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即可办理。实行往来港澳复次旅游签注“立等取证”服务;设立台胞签注办理专门窗口,实行专人受理、单独上报,确保1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搭建网上便捷服务平台,规范行政审批和内部管理事项。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为企业提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户口迁入、禁区通行证、公章刻制业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等六大类49项业务预填表、预办理。通过“淄博警方”政务微博、微信和淄博市网上公安局QQ群实时发布涉企警讯公告、在线解答咨询。对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和直接面向群众的内部管理事项进行全面系统摸排梳理,与省内其他市级公安机关横向对比,按照“审批最少、效能最高、收费最低”的要求,确定淄博市公安机关的工作标准并严格执行。

市司法局:七项举措服务推动转型升级

该局制定出台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意见》,明确具体措施,为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服务。

优化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淄博”建设,加大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依法管理、规范管理。

提升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能力。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运用法律保护权益的意识,引导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做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引导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依法履行好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促进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组织引导律师做好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依法经营、防范化解市场风险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开展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专项服务活动。组建市和区县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备选库,积极向有关部门和企业推荐。遴选一批有专业特长、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公证员,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帮助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

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律师参与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引进、知识产权项目开发可行性论证等法律服务。发挥公证、司法鉴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公证“绿色通道”活动,对企业上市、股权转让等重大经营活动,进行个案服务、上门服务。

做好涉企矛盾化解。依法化解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引起的矛盾纠纷,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的外部环境。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

推进企业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积极整合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建设淄博市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拓展律师法律服务渠道,依托司法行政网站、律师协会网站公布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开展企业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风险救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

市民政局:“三措并举”服务工作大局

该局制定了实施意见,紧密服务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工作大局。

培育壮大社会组织,激发转型升级市场活力。着力把社会组织培育成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对申请成立以上类别社会组织的,降低登记门槛,减免开办资金,简化审批手续,探索注册资金认缴制。着力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转型升级水平,引导社会组织通过开展研究、教育、政策解读等方式,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服务。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类社会组织在行业管理、监督、约束、自律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着力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能力,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健全社会组织评估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科学规范有序的评估机制。实现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

服务福利企业,培育转型升级特色亮点。营造福利企业发展宽松环境,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限期办结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积极探索并逐步推广电子审批,实行材料网上申报、监管部门网上审批。依法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强化对福利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培训。督促福利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劳动保障义务。严肃查处企业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等损害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培育发展福利企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解决福利企业退税难等问题。有计划地组织福利企业参加技术交流,帮助培育技术、产品、品牌等核心竞争力。联合有关部门,推动重组整合,重点培养综合竞争力强、市场份额大的优势福利企业。

兜好民生保障底线,解除转型升级后顾之忧。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覆盖包括企业困难职工在内的全部困难群众,保障其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制定淄博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帮助遭遇重大变故、创业失败等临时困难的职工及其家庭渡过难关。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资源。加快推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和平台建设,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探索在部分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点,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及时主动地实施救助。积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鼓励各类慈善团体等社会组织参与职业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就业指导。探索设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救助岗位,重点面向转型升级而失业的困难职工,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

(本报记者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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