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晓雯)昨日,淄博市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就业创业政策均享办法,结合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度,对就业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保障其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
实现就业创业政策均享
对外地户籍人员在淄博市创办的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并存在有效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的外地户籍人员,与本市户籍人员享受同等的培训、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贴息等政策;其中,在淄博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淄博市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与本市户籍人员享受同等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城镇常住人员认定以淄博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为准,居住时间自证件颁发之日起计算。社会保险包括以个人身份缴纳和用人单位缴纳部分,以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需在申请政策当月(含)之前在淄博市累计缴纳6个月(含)以上。
优化就业失业登记程序
统一规范登记流程。各地要按照《关于完善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要求,做好城乡就业失业登记人员识别,统一规范登记流程,确保“操作程序便捷高效、登记信息完整准确、数据标准统一规范”。简化登记所需材料。以方便群众为原则,简化登记手续,对系统中已有记录且保持有效的信息资料无需登记对象再提交,取消重复和不必要的表格、单据等填写内容和证明材料,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提供便利。推行数字化登记模式。充分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的网络、微信等平台,实行网上或掌上就业失业登记,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前台自主提报、后台审核通过、网络自主打印”等形式进行登记打印相关证明材料。
启用《就业创业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要求,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由省厅统一式样,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改革高校毕业生证件发放办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领;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各级要规范发放程序,做好数据统计,确保发放到位。
新闻推荐
...
淄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淄博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