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近年来探索推行公安与环保、国土、水利、食品等行政部门联动执法,破解了行政部门执法时“调查取证难、现场处置难、依法执行难”困局,建立起实体化联合、制度化联勤、信息化联通的三联体系,形成了公安与行政部门联动、刑责治污的“淄博模式”,其做法和意见被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在修订法律时和司法解释中采纳,被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列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制度创新建设重点之一。今年以来,全市共侦办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案件1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9名,判决48人;侦办行政案件20起,行政拘留27人;环保、食品、药品类案件破案数同比分别提升70%、1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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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机制彰显威力
3月23日,金岭铁矿地下矿井突然出现刺鼻性气味,工人被迫停止作业。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立即会同环保部门联合展开调查,民警经过连日蹲守,将再次到该厂尾矿坝附近倾倒污染物的朱某当场抓获。朱某交待了用罐车运输废油到此处倾倒的违法事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开创性地建立了公安与行政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不断拓宽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利剑行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保持打击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设施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污染物,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炼制煤焦油、非法酸洗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实施精确打击,打击成果持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与交警、环保部门联勤联动,接入了淄博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淄博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了信息流、业务流的“同频共振”。5月下旬,先后深入全市重点企业检查污水处理、脱硫脱硝设施运行及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530余人次、检查企业和重点区域170余家(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41处。
五指成拳
刑责治污不留边角
4月28日,市公安局与环保部门联合行动,将博山与淄川交界处的5座非法烧制焦宝石窑炉拆除。多年来笼罩在村民上空的烟尘和雾霾终于消散了。
市公安局采取“零容忍”严打高压态势,全力构建立体化侦控体系,在省公安厅指导下在边界地区开展无缝隙衔接工作,布建信息员200余名,以警情为导向,严厉打击外地来淄倾倒污染物,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污染物,非法采矿,非法炼制煤焦油、非法酸洗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违法犯罪行为。淄博“10·23”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高某等人先后多次从江苏某企业运输二氯-五氯甲基吡啶废料共计170余吨,将其倾倒在淄博市废旧矿坑内,致使周边土地受到污染。
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临淄区法院对涉案9名被告人依法作出刑事判决。此案被评为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今年1至5月份,共侦办此类违法犯罪案件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
触角延伸
群策群力共建生态文明
食药环侦工作向派出所延伸,是市公安局党委夯实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根基,提升食药环侦工作水平,密切警民关系,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共识。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食药环侦工作向派出所延伸的指导意见》和《框架图》,明确了5大项62小项内容。派出所在重点区域和工矿企业,通过张贴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等方式,发动广大职工群众自觉与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作斗争。今年以来,派出所直接办理和协助直属系统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
3月份以来,市公安局适时开展了“整治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边界环境污染治理、治理淘汰黄标车”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5家企业违法修改、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参数和设施的治安案件,行政拘留8人;累积淘汰黄标车9166台、查处违规渣土车1000余辆、办理“黄改绿”27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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