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柴昕报道
本报讯9月29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淄博市将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保航。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互联网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转基因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贯彻落实好新《食品安全法》,新《食品安全法》试行期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便制定了责任约谈、质量授权、风险自查、黑名单等8项配套制度措施,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5家食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责任约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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