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荣顺通讯员卢诺报道
本报讯日前,淄博市为符合条件的7家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共计35万元。这是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首次按新标准发放的两项补贴,旨在进一步缓解初创型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为进一步扩大对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惠及力度,自2015年1月份起,淄博市再次提高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降低补贴申报门槛。决定将一次性创业补贴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1.2万元。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人2000元。凡2013年10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4个月,法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且有正常营业收入,即可到企业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同时对“通过金融机构支付工资”不做要求。
此外,淄博市对于盘活闲置房地产作为省级创业示范平台也有鼓励措施。2015--2016年,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被评审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将给予500——10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补助。
新闻推荐
...
淄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淄博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