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29日,市法院通报了全市法院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并公布了4起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市法院统一司法指导思想,坚持从重从快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延伸司法职能,依法打击和震慑环境污染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存权益,取得了积极成效。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0件170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2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1人。其中市法院从重判决的小清河“7.25”环境污染案,被最高法院列入2014年4月30日公布的全国典型案例。
据介绍,下一步,市法院将建立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构建环境保护恢复性司法机制,并探索设立环境保护公益基金,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环境保护司法建议,努力为生态淄博、美丽淄博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刘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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