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袁一军通讯员欧光磊)记者昨日从市机动车排气与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处获悉,从2016年11月21日起,淄博市停止发放机动车环检标志。新注册车辆和符合免检要求的车辆不用再到环保站点注册车辆信息。
据介绍,停止发放环检标志后,机动车通过环保检验的以环检机构出具的排放检验报告单作为依据。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将机动车基本信息、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等信息实时上传市环保局,出具由市环保局统一编码(附件)的排放检验报告,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机动车所有人(或由送检人转交机动车所有人),一份留存检验机构。机动车所有人(或送检人)持排放检验合格报告,在本市范围内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警部门。
公安交警部门对于不符合免检要求未进行检验的、环保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机动车及检验报告未签字盖章的,一律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外省、市机动车转入淄博市的经环保检验合格的不再发放环检标志;新注册机动车不再申领环检标志。
新闻推荐
雪天路滑成老人出行“隐形杀手” 莲池骨科医院让老人术后当天下地
伴随着初雪的到来,老人摔倒导致骨折的风险大大增加。发生骨折后,如何尽快让老人转危为安,是许多家庭必须要了解的事情。莲池骨科医院通过髋关节置换等手术,让骨折病人当天下地走路,让老人重新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