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不全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和“抓主体责任、抓市场现场、建平安工地”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三年行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淄博市将加大行业安全监管力度,落实“网格化”监督机制,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细化分解安全职责,完善市及区县、镇(办)、村(居)四级监管体系,实现监管全覆盖。
淄博市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法定建设程序,凡未办理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的依法责令停工;拒不停工整改的,通知有关单位停水停电,移交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严肃追究建设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责任,暂停审批新上建设项目;对参建单位依法暂扣直至吊销企业和人员相关证照,涉及外埠企业的清出市场并通报当地依法处置。
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据悉,淄博市将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相关条例为指导,按照分级管控、分行业推进的要求,引导督促企业全方位、全过程排查风险点。加大对标杆企业的督导力度,积极培育标杆企业,及时总结标杆企业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标准。同时,健全“源头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治、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应急管理”系统性、整体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体系。
此外,该方案要求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严格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科技手段运用,推进“智慧平安工地”建设,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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