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日常环境监管
开展加密环境执法
加快推进“小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
从严执行排放标准
强化火电行业超低排放的监管
加大对重型柴油车辆的管控
方案实施期间,各区县对辖区内市控以上重点大气污染源派驻驻厂员驻厂监管,督促企业确保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市环境监察支队每天对市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和企业驻厂员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10%。各区县查比例不少于20%。
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细化任务分解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做好高架源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
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数据质量
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各区县要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文件要求,强化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矿山、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等扬尘源的管控,切实做到“6个100%”,降低空气中颗粒物浓度。
方案实施期间,各区县要加强夜间检查和错时监查频次和密度,确保24小时无缝隙强化执法监管。市环境监察支队制定强化夜间检查方案,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夜间检查力度。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或点源,一律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停产治理。
对前期排查出的1644家“小散乱污”企业,要进一步加快关停取缔工作进度,逐个对标清查,在5月5—15日期间确保停止排污。对之后摸排到的“小散乱污”企业要及时纳入任务清单,并依法从速关停取缔。
严格执行山东省第三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淄博市重点控制区特别排放限值公告要求,5月10日前,市环境监控中心牵头组织各区县对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拉网排查,对5月10日以后出现小时均值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立即责令停产整治,并从严处理、顶格处罚。
4月底前,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火电机组,在保障供电安全的前提下,5月10日—15日期间要暂停生产,安排达到超低排放的机组生产。已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均要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要对相关企业在各级环保监控平台上的执行标准进行修改,一旦出现超标,依法进行查处。
各区县要督促辖区内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等企业,提前做好原料、燃料的储备工作。5月8日至17日期间,各企业禁止通过公路转运原料、物料、燃料和渣土,减少大型柴油运货车的使用强度和频次。各区县要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过境车辆尾气检测,凡是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准通行。
各区县要对照已经排出的辖区内“小散乱污”清单和2017年强化措施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分工,明确5月份工作安排,把原本要开展的治理工作加快,排出高峰论坛前完成的项目和在论坛期间停产检修的生产线或项目,5月10日前报市局备案。
6月底前,基本完成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印染等行业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并安装VOCs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各区县要加快推进重点治污项目建设进度,力争高峰论坛前完成。
部分区县、企业还存在漏报、瞒报高架源的问题,各区县要加强组织排查,确保不留死角、无遗漏,5月10日前,对新排查出的高架源,一律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责令立即停产整治,安装联网后方可恢复生产。
5月10日前,组织运维单位、设备生产厂家和排污单位,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进行排查,彻底解决设备性能不能满足要求、运营维护不到位、现场端不规范、参数设置与实际不符或不合理等问题。凡是存在问题的,一律书面责令排污单位限期整改,限期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治。
自5月2日至5月17日,环保部将加密会商,及时推送、发布监测预测预报信息。一旦预测有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市局将按要求提前发布预警并采取应对措施。各区县要按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要求,从严、从高采取相关措施,确保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记者袁一军)
新闻推荐
晚报讯(记者孟书祥)5月14日是母亲节,很多朋友开始选择母亲节礼物。记者昨日走访淄博城区多家花店了解到,母亲节鲜花的预订量已经明显增多,价格也开始上涨。记者在明清街一家花店看到,...
淄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淄博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