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问题,有可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该医院不属于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系统;二是该医院停放的救护车不用于院前医疗急救;三是院前急救人员有限,该医院由于抢救伤病员不能执行出诊任务;四是您拨打120需要救护车时,救护车出车未回,当您到达医院后,救护车已执行完急救任务回到医院。具体说明如下:
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系统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和39处“120”急救医院组成。
39处“120”急救医院的救护车分为两类:
一是“120”急救车辆,是指“120”急救医院用于受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派,执行院前急救任务的救护车;
二是普通医用救护车,是指医疗机构用于健康体检、医用设备材料、血液运输及运送病人出院、院间转诊等医疗服务,不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由医疗机构自行调派使用的救护车。
当所需要的救护车是用于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又是隶属于39处“120”急救医院时,是否就一定能够出车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呢?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应当配备医师、护士、驾驶员。
也就是说出车的救护车只有配备上述人员才是一个完整的出车单元,当“120”急救医院的医生在抢救伤病员时,也就没有足够的急救人员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还有当医院车辆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就会出现“有救护车停在那里,出不了车”的情况。
上面这些情况,“120”急救医院就会在系统中将车辆维护成休班或故障状态,此时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通过指挥调度系统也就无法进行调派。
综上所述,只有当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救护车隶属于院前医疗急救系统,且出车人员配备齐全的情况下,才能够正常出车,并不是停在医院的所有救护车都能够随时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目前,淄博市“120”急救车辆共有80辆,市民可以通过“淄博急救服务号”中的“车辆甄别”功能进行甄别所看到的救护车是否属于院前医疗急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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