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指出,代步车主要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禁行区域包括:东至东四路(包括东四路),南至昌国路(包括昌国路),西至上海路(包括上海路),北至鲁泰大道(世纪路以西段、包括鲁泰大道)、高新区界(世纪路以东段)。
通告强调,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法代步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城管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项规定自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5月31日。(本报记者)
新闻推荐
5月18日,一群活泼可爱的蓝色小精灵,带着米、面、油等食材,来到南定镇崔军村贫困户李玉英家里,一到家门口还没等坐下,就拉起老人的手,亲切地聊起了天,有的小精灵他们屋里屋外地忙活,为老人打...
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