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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提效能 维权为民谱新篇 记时代先锋岗位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来源:今日周村 2017-07-19 08:38   https://www.yybnet.net/

每年处理各类消费纠纷逾千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其经验做法在全国工商系统推广,被评选为全市时代先锋岗位……

近年来,周村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以下简称消保科)取得了一系列耀眼的成绩。而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他们勇于创新维权机制,促进维权效能提升。

“我们不断探索建立‘大消保\’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力量,逐步与淄博仲裁委、周村区人民法院建立了协作关系,实现了行政调解、民事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该局党委书记、局长韩锋介绍说。

据韩锋介绍,在部门内部,消保科、12315合署办公与周村区消保委,成立了“三位一体”的12315指挥中心,负责所有涉及消保维权的申(投)诉、举报的受理、分流、督办、回复。近年来,这一体制在应对维权为名、牟利为实的“职业索赔”案件时效果明显,成为应对“职业索赔”的周村模式,先后到省工商局、济南、泰安、烟台等地市工商局进行专题宣讲。 

针对消费维权中出现的纠纷调解不成或调解协议不能执行的情况,2013年4月,他们与淄博仲裁委联合成立了“周村工商仲裁工作室”,并专设“周村消费争议仲裁庭”,重点调处房屋、汽车、保险等标的额较大的消费纠纷。据统计,自仲裁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办理仲裁调解案件80余件,涉案标的额约4000余万元。该仲裁工作室连年被表彰为全市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针对消费争议日渐增多且趋多元化特征,行政调解结果执行不到位现象时有发生的实际,他们与周村区人民法院联合设立了诉调对接办公室,在调解消费纠纷时,工商局、消保委可以委托或邀请法院工作人员参与现场调解;法庭直接受理的消费纠纷案件,也可以委托或邀请工商局、消保委工作人员协助调解。根据诉调对接相关规定,对经过工商局、消保委调解、制作的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可依法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以司法确认书、支付令或者诉讼调解书等形式巩固、提升行政调解执行效果。据统计,该局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已解决消费纠纷30余起,涉及金额45万余元。

近年来,他们把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击非法经营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源头,加大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车用成品没、不锈钢材料等重点商品的抽检力度,对不合格商品,依法监督经营者及时退市;对问题较多的重点商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商品质量违法案件及时曝光。

“在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挥‘大消保、大维权\’工作体制的作用,努力净化市场秩序,为消费者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消保科科长连传鹏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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