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崔晓蕾)昨日记者从淄博市检察机关获悉,张店区检察院公布一批案件信息,案情涉及抢劫、故意伤害、诈骗等,4人被判刑,4人被公诉,8人被批准逮捕。其中,1人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近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春明涉嫌抢劫一案,经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徐春明一审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宋文超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宋文超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李杰涉嫌诈骗一案,经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李杰一审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文明刚涉嫌抢劫一案,经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文明刚一审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近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对被告人孙浩东提起公诉。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王志锋提起公诉。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被告人李淑川提起公诉。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被告人杨国栋提起公诉。
近日,犯罪嫌疑人段连琚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岩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逮捕。犯罪嫌疑人尹晓阳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犯罪嫌疑人单郅斐、宋元凯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犯罪嫌疑人巴久伍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犯罪嫌疑人崔太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犯罪嫌疑人张哲因涉嫌抢劫罪被逮捕。
新闻推荐
□记者刘磊通讯员刘刚报道本报淄博讯3月14日,记者从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2018年2月,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738件,同比增长168.36%,为消费...
淄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淄博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