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道峰通讯员杨美昭报道
本报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迅速响应积极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近日,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办理了两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对多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进行了依法批准逮捕。
周村区杨某某犯罪集团案件和高新区冯某某犯罪集团案件案情复杂、人员众多,犯罪行为恶劣,社会影响重大。案发后,周村区检察院和高新区检察院立即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扫黑除恶专案组及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通过听取案情介绍、查阅卷宗资料、参与案件讨论,专案组提出了补充调取相关客观证据的意见,确保实现对重大恶性犯罪的精准打击。
在案件审查批准逮捕环节,周村区检察院和高新区检察院迅速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启动了团队化作战模式,制定了周密精细、快速高效的工作方案,依法对该两起案件多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两级检察机关均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实现对涉黑涉恶案件的依法精准打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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