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姜乾相通讯员夏俊强报道
本报讯2月24日,市住建局下发《淄博市商品房销售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以此指导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地产运营机构、房地产中介机构,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销售场所稳步有序开门营业。
每天接待不超50人
按照要求,原则上每个销售场所每天分批次接待到访客户预约总量不超过50人,每批次接待客户组数应小于或等于2组,每组不超过5人,实行一对一服务,前后批次的间隔时间不低于10分钟。销售人员、来访客户相互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在接受客户预约时,要询问并核实客户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是否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市外来淄是否按照要求隔离观察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接受预约。
设置洗手消毒等设备
指导手册要求,销售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设置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提醒客户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洗手消毒、登记身份证和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到访人数限流等信息;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专栏以及本市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的信息。
有条件的开通商品房网上(二维码)预约登记、看房、选房服务平台,配置线上销售人员,实现部分资料网上提交。有条件的销售场所要安装摄像头并接入视频监控系统。消毒卫生物资准备达到要求,按照不低于10天的使用量准备。
每日消毒至少3次
按照要求,销售场所每日早、中、晚至少进行三次全面彻底的卫生消毒并做好记录。
消毒部位和设施设备包括,办公区域、客服区域、签约区域、样板间、停车场、洗手间、洗手设备、电梯间、门把手、中央空调系统、信息公示系统、电话和垃圾桶等。另外,应对到访客户车牌进行登记并对车辆门把手用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客户进入销售场所和样板间前应提倡穿戴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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