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上午,沂源高速交警巡逻至青兰高速公路济南方向231公里处时,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停放在道路右侧。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车内仅有一名四五十岁的女子在打电话,遂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该女子出示了行驶证却称自己匆忙出门忘记带驾驶证和身份证,只记住了身份证号码。当民警查询比对驾驶证照片时,发现该女子提供的身份证号是1994年,与实际相貌有很大差距。看到民警起疑,该女子仍辩称是90后,还开玩笑说因为长相显老一直没找到男朋友。
民警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车辆进行深入调查和详细盘问,该女子最终说出了实情:她提供的驾驶证号是女儿的,自己的驾驶证已被吊销。因母女俩长相相似,便想出了借用女儿驾驶证号的法子。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教育并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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