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已经将徐某欠你的窗帘款扣划回来了,你现在可以来领钱了”。4月2日,申请人胡某接到了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来电,听到追回欠款后欣喜不已。
2016年12月,徐某从胡某经营的窗帘店订购22000元窗帘用于装修新房。当年8月1日,徐某给胡某立下欠条一份,并承诺两个月后付清窗帘款。到期后,徐某未履行还款承诺。最终,双方这起纠纷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徐某偿还胡某22000元欠款。判决后,徐某在仅偿还1万元欠款后,余下12000元一直迟迟不还,胡某只得就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接手案件后,立即在网上对徐某的银行存款发起了网络查询。几日后,银行反馈了查询结果显示,徐某账户内有足额存款可供执行。随后,执行法官即将本案案款共计12255元,从徐某的银行卡内成功扣划至法院账户内,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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