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华)5月29日晚,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克宁在马尔康主持召开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近期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讨论研究相关事宜。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虞平,州委常委、副州长杨华雄,州委常委、副州长何斌,副州长杨长清、杨绍林、刘波涛、杨宏寿、蔡清礼,州政府秘书长王全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晓蓉,州政协副主席张燕,阿坝军分区司令员廖申强应邀出席会议。
会前,按照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有关规定,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会议指出,绿色是阿坝最大的底色,生态是阿坝最大的资源。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办法》及《细则》的精神实质,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推动阿坝绿色发展、永续发展。要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联动协同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审定了阿坝州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方案。会议指出,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将会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保障居住人权益。会议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并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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