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李刚)昨日,华商报记者从安康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扩大安康中心城市保障性住房覆盖面,继续深化和完善安康中心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安康市新出台限价商品房管理规定,允许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申购限价商品住房。
谁能申购
外来务工及个体从业者等
安康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非城镇居民及户籍不在中心城市的外来务工、经商、个体从业者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购。
具体条件为:1.收入标准:中等以下收入家庭,即2014年度人均年收入24835元以下或人均月收入2070元以下;2.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3㎡;3.申请人为安康中心城市务工、经商、个体从业者且居住满二年以上的人员;4.在安康中心城市未享受过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的困难家庭。
要啥材料
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
针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问题,该负责人介绍,符合购房资格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安康中心城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及婚姻证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经商、个体从业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住房情况证明等。
如何受理
三级公示两级审批
该负责人介绍,提供好必须的材料后,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居住地(租住地)或务工、经营场所所在辖区办事处(镇)申请。
各办事处(镇)应及时受理辖区申请人申请材料,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区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同时在办事处(镇)公示申请人名单不少于7天。区保障主管部门对办事处(镇)经公示无异议上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审,会审结果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15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收入、住房情况等。
市、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核准申请资格。并将核准结果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告;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退回其申请并告知申请人不予保障的理由。
如何分配
以公开摇号等方式进行销售
针对房源及如何分配的问题,安康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限价商品房在市、区两级建设的限价房小区中统筹安排,最终的分配方案,将以办事处(镇)审核,市、区保障部门联合会审确定的名单为准。
至于具体如何分配,该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公证部门的现场监督下,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进行销售,由市、区保障办共同组织实施。
如何管理
一个家庭只能选购一套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要求,一个家庭只能在本区域内选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申购了限价商品住房的,不得再申请其他类型的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不得转让限价商品住房购房名额,违者取消其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同时,不在规定时间签订购房合同或交清房款的视为自动退出。凡自动退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保障对象,不得再次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而采取欺瞒等手段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保障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该负责人表示,限价商品住房属购买人全部产权,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限价商品住房小区物业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组建或选聘专业物业公司承担;物业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价部门、保障部门申报,经批准备案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收取。
销售价格
以政府确定的价格为准
针对限价商品房销售均价的问题,该负责人称,将以政府确定的各小区价格为准。
他表示,楼层价格将在核定均价的基础上,根据楼层调节差价,对每套限价商品住房实行明码标价。限价商品房高层调节差价为每层每平方米为20元,以每栋楼中间层为基准层,基准层以上每层递加20元/平方米,以下每层递减20元/平方米,顶层和底层住房价格调节按有关规定确定。在同一楼盘不同层高的楼栋,经加权平均后,达到相同楼屋价格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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