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熊锋)日前,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出今年第一张罚单,十天高速安康东服务区一排水口因存在排放石油类污水问题,被环保部门处以2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2015年12月接到群众举报后,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经核查证实,安康东服务区存在排放石油类污染物的违法行为。1月27日,对该服务区的管理方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白泉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封堵排污口,并对下游造成的污染进行消除。
然而责令书下达后,服务区称未找到污染源,仅在排水口处设置了吸油毡,但记者在现场看到,排水口仍有石油类污染物排出,气味刺鼻。1月31日,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再次来到排污口,对污染源进行现场确认。污染源等后续情况,本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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