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滨分局在积极开展“盗抢骗”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查扣无人认领的车辆三辆。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扣押处理有关法律规定,请各位车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2016年4月29日至10月29日),携带车辆行驶证(或车辆合法证明)和车主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刑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前来进行认领,逾期不予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作无主车辆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2016年4月28日
附:1.粤SB078R红色起亚嘉华商务车一辆(发动机号:K5-02422.车架号:KNAUP752316036519)
2.白色起亚K2轿车一辆(经查发动机号、车架号已被打磨无法识别)。
3.黑色大众途锐越野车一辆(经查发动机号已被打磨无法识别、车架号WVGZE77L97D00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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