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良军)据了解,安康市日前出台17条措施稳增长促投资,认真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和市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力促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奋力追赶超越奠定坚实基础。
据悉,该17条措施主要包含加强财政引导、增添发展动力、支持创新发展和保障优质环境四个方面。其中,关于加强财政引导稳增长的涉及5条措施,分别为:将5000万元安康市产业发展基金,50%用于无偿支持工业、农业、林业的技术改造、基地建设、品牌培育和企业壮大,50%作为工业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引领资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市、县财信担保取得各类贷款的,两年内担保费用按照原标准降低0.5个百分点的费率收取。市、县财信担保的工业企业贷款项目,银行利率上浮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对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年度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由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贴息补助。全市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当年缴纳税额增量10万元以上,且增速在15%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主体税种地方留成部分的10%予以奖励。对进入本市劳动密集型产业目录的劳动密集型重点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新增用工200人以上的新建或技改扩能项目,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贷款贴息;对投资500万元以上、新增用工100人以上的新建或技改扩能项目,给予不少于20万元的贷款贴息,市、县区各承担50%。对自主贷款300万元以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且用工达到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与此同时,鼓励各县区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当年每新增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向县区经贸局奖励1万元;工业集中区当年新增财税中县区留成部分全额奖补,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一年免、两年减、三年租”政策;对当年入驻标准化厂房且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支持各县区“走出去”推介地方特色产品,在省内各兄弟地市及省外地区组织开展专场促销活动,市财政每场次补助5万元;市、县、镇都要建立领导包抓重大项目、重点工业企业工作机制,市级部门包抓领导原则上每季度至少深入现场督导检查两次。未按《2016年市级部门包联重点工业企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包联工作的,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通报结果作为依据计入年度考核。
为了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安康市规定: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3万元科研资金补助;对经认定的国家、省级各类创新平台,当年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被批准为省级科技创新团队的给予5万元补助; 对新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下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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