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永萍)为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让更多群众切实享受国家政策,宁陕县研究制定二次补助办法,将参合人员住院费用按现行的新农合政策报销后,对个人年度单次或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费用高低分段给予补偿,10000-20000(含)元的补偿比例为50%;20000-30000(含)元的补偿比例为60%;30000-50000(含)元的补偿比例为70%;50000-100000(含)元的补偿比例为80%;100000元以上的补偿比例为90%。宁陕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年度个人累计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
据了解,今年1-4月宁陕县共为19名患者进行了二次补偿,住院总费用为97.43万元,基本补偿45.16万元,二次补偿了15.29万元,基本及二次补偿占比总金额为62.05%,位居全市第一,二次补偿占比15.7%,位居全市第三。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切实有效地缓解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及无力支付医药费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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