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紫阳公安局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县委“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民警队伍干事创业热情,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发挥考核“指挥棒”,让有为的人“有位”
近年来,紫阳公安局以公安目标责任考核、全县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目标责任考核与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选拔任用挂钩,让有实绩的人“吃香”、让有为的人“有位”。
该局科学制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了所队分类考核、网上网下双向考核、目标考核督办、季度考核讲评“四项”考核机制,继续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半年汇总、年度排名”。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坚持“三重”、“三优先”的选人用人导向,今年,新一届局党委领导班子争取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加强与县编办、组织人事部门协调沟通,申报升格3个正科级机构和增设4个副科级机构,增加6名正科级领导职数和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同时,先后对17个派出所和机关11个警种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新提拔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1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任命5名副职领导,19名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均达到了“三重”“三优先”的硬杠子。
“3+3”机制,为干事的人“撑腰”
针对社会治安形势、执法环境复杂等问题,紫阳公安局建立起重大警情案事件、重大安保维稳预警风险评估、民警合法权益保护、警媒曝光挽誉和“蓝黄红三色”督办的“3+3”机制,既有力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又容错纠错督促民警勇于担当,压茬推进工作落实。
在各类重大警情、突发性群体性案事件、重大安保维稳和重大案件侦办等工作中,进行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开展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科学调警、用警、布警,防控民警执法执勤安全风险,预防和遏制民警辅警伤亡事件发生。成立民警合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发生民警合法权益被侵害案件,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公检法相互协作联动,快侦快诉快判,严厉打击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恶意诬陷、诋毁民警名誉的侵害案件,在打击处理的同时,建立警媒协作机制,依托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及时曝光侵权案件,为被侵害民警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挽回影响,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舆论导向和执法管理氛围。今年以来,该局共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5起,依法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6人。县财政每年拿出8万元,设立民警维权抚恤基金,共向8名受侵害民警发放维权抚恤金8000元。
“十围绕十督察”,让执行力不强的人“离岗”
严格的纪律作风离不开强有力的督导,对此,该局制定出台 《“十围绕十督察”助力追赶超越工作方案》和《十个围绕抓主业强主责工作方案》,由纪检督察、政工、指挥中心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现场督察、专项督察、联合督察、网上督察、明察暗访、投诉核查等方式,对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打击防范、电子政务、安全监管、信访维稳、营商环境、宣传树警、环保整治、公安改革等10项重点工作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地见效。
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督导检查40次,下发督察通报16期,通报批评相关单位37个,通报批评17人次,行政警告4人。分别将4名受到行政处分的民警调离到环境艰苦的基层派出所锻炼,对17名轻微违纪民警开展为期20天的离岗培训,对12名警种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通过深入开展“三比三赛 ”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张敏、全省规范执法先进个人杜广军、全市十大杰出警察刘兵、全市公安改革创新先进个人宋涛、全县脱贫攻坚优秀第一书记杜少斌、郭全斌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该局通过严格落实“三项机制”,在全局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助推了全县公安工作追赶超越。 今年以来,全县共破各类刑事案件130起,抓获各类犯罪人员168名,打掉犯罪团伙10个42人;共查处治安案件474起,抓获违法人员956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19起,调处率达到100%。该局连续九年被市公安局授予“全市优秀公安局”,连续五年在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中位于优秀等次。
“和谐杯”有奖征文
安康日报·紫阳县公安局合办
□ 通讯员何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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