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 江 本报通讯员 许 恒
核心阅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了我区今后一个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建设要求和发展目标。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着眼于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的实际,提出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一揽子工作的设想和思路,对全面提高我区各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实践性。
适应形势需要 加强能力建设
记者: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我区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上有何新的思路和举措?
谭明杰:近年来,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随着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按照《意见》要求,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将把完善检验监测体系,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作为监管能力建设的重点。一是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方面,将重建6个地市级、109个县(市、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扩建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满足迅速发展的医疗器械产业需要;建立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实验室,提高药品研发和检验能力。二是在建设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方面,完善食品安全制度,健全并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建立以重点商品为对象的覆盖全自治区的食品安全源产地(属地)、食品加工过程、食品存储与运输、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追溯信息平台。强化药品注册、药品生产环节安全追溯、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安全追溯、药品安全信息分析决策等系统的建设。三是在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方面,通过监督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施GMP、向高风险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监督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开展基本药物生产专项检查和GMP飞行检查等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切实加强药品批发企业市场准入监督管理、推行基本药物经营配送电子化监管、全面推行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等加强基本药物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面向中国-东盟 建立检测机构
记者:《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南宁中国-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请问我区在这一机构建设上有何设想?
谭明杰: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进,我国与东盟国家贸易发展将更为迅猛,食品药品国际贸易是中国与东盟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食品药品进出口质量安全已成为国家战略的迫切需要。针对近年来药品走私情况时有发生,假冒伪劣药品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安全与健康,有必要在广西建立中国-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确保由东盟国家进出口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
具体设想是,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会址南宁市设立南宁中国-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钦州、北海、防城港、崇左、百色等5个食品药品进出口贸易量大的沿海沿边城市设立中国-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分中心,业务上接受南宁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和指导,形成面向东盟国家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网络。
践行执政为民 强化农村监管
记者:近年来,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工作重心放在农村,大大提高了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意见》中提出要建立我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请问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将如何巩固并完善?
谭明杰:我区农村人口众多,占全区总人口80%以上,又是一个弱势群体,抓住农村也就是抓住了“大多数”。我们局党组在推进食品药品科学监管“六个转移”的新思路中,第一条就是把监管重心从城市向农村转移,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社会效应,这也是以人为本这一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意见》中提出要建立我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我们决定从三个方面加以落实,一是丰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内涵和形式,使之上升为国家构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网络,有效探索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工作试点;二是为全区中小学校食堂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蔬菜检测防范体系,防止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进入食堂,保护中小学生这一弱势群体的生命健康安全;三是增加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通过示范进一步带动我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发展,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安全用药意识,促进我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边疆稳定。
着眼民族特点 振兴壮药瑶药
记者:我区壮族先民在同自然和疾病作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医药实践经验,逐渐形成独具民族特色的壮医药。《意见》提出要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建立质量标准体系,请问我区将从哪些方面入手做好这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工作?
谭明杰:我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地质结构和优越的自然条件,孕育了丰富的动植物中药资源,是我国中药资源第二大省区。《意见》中针对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了要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建立质量标准体系的要求,我认为这对促进我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意义重大。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为药品质量安全的主管部门,一直重视并积极开展促进壮医药事业、壮药产业及民族医药发展的工作。2008年12月,由我局组织编撰的《广西壮药质量标准》正式颁布施行,为壮药生产、流通、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壮族地方习用壮药材质量监督、检验提供了法定技术依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广西壮瑶医药振兴计划规划纲要》,主要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发掘整理壮瑶医药理论;二是积极推进壮瑶医药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研究,制定疗效确切,副作用低,适于推广的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三是加强壮瑶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壮瑶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综合研究,提高疗效水平;四是加强壮药瑶药新药研发基地建设,整合我区各科研单位学科优势,创建一流研发平台,同时加强中国-东盟民族传统医药的全面交流合作,推动壮瑶医药的国际化进程,使我区的药材资源优势成为产业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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