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林讯 (记者/李耿)遭遇婚姻家庭、山林土地水利和交通等纠纷时,不用费时费力地走立案、开庭、审判、执行程序,只要通过遍布村屯的诉讼调解平台,当事双方就能通过司法推动、多方参与的调解程序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4月23日,记者在百色市田林县召开的全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终期评估检查座谈会(广西片会)上了解到,这种矛盾解决机制在当地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了解,该机制将民间调解与法院审判巧妙衔接,兼具受理简便、程序灵活、免交费用、化解快、履行率高及当事人感情免受伤害等多项优点。当天,最高人民法院对广西、广东、福建、海南等省区的试点法院进行了评估。
2012年4月,田林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广西唯一一家“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该院立足于当地地广人稀、风俗各异、百姓诉讼难、成本高的实际情况,构建和运用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中心平台、农情乡解诉调对接平台、交通巡回诉调对接平台、乡镇流动巡回诉调对接平台、诉调对接人力资源支撑平台和13项保障机制。全县建立特邀调解组织30个、村屯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站4个,特邀2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人员担任特约调解员,并调派7名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职从事立案前调解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诉讼外解决7974件矛盾纠纷。以该院目前年收案800件民商事案件的办案力量来算,节约了近10年的司法审判资源;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177.75万元,节约诉讼费、律师费等各类费用1754.28万元。遍布全县的调解点避免了群众奔波几十上百公里到法院法庭打官司,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实现了由法院单独处理向全社会多部门联合化解纠纷的转变,以及法院从单纯审判向延伸服务的转变。
新闻推荐
山林“转” 财也“转” ——百色市规范林权流转加快生态脱贫写真
本报记者陈静本报通讯员蒋林林张雷文/图百色市成立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引导林农正确使用林权证,规范流转行为,林权出让方和承包方可放心交易,双方吃下林权流转“定心丸”。全市新增林权流转面积20.58...
田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田林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