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林讯 为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绿色渔业发展提供保障,今年,田林县在维持2017年珠江禁渔制度延长时限的基础上,将禁渔范围扩大为全县内陆水域全境,并同步组织开展2018年全县内陆水域禁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
早动员早部署。3月14日召开全县禁渔工作部署会,分管县领导对2017年全县专项整治行动作总结并对2018年专项整治行动作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落实禁渔监管责任。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向乐里河、启文水库、潞城河等地投放鲢鱼、鳙鱼15万尾,通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补充水生生物种群数量,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粘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禁渔宣传牌等方式,在旧州镇、百乐乡4个村开展2018年禁渔宣传活动,制作固定宣传牌4块,悬挂横幅20余幅,张贴或发放宣传资料、标语1000余份,通过短信平台对渔船主、渔民发送禁渔宣传短信,确保该县禁渔制度在全县特别是在库区、渔村、渔船主之间做到家喻户晓,为禁渔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执法检查。3月15日至25日,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渔业船检,以百乐库区、旧州镇八渡口、八桂瑶族乡弄瓦河段、百色水利枢纽六隆镇库区、那比乡西洋江及驮娘江等渔村、渔船为重点,不定期开展突击巡查,督促应休渔船全部进港休渔。禁渔期间,所有休渔渔船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不准锚泊待捕,必须真正达到“船进港、网入库、证集中、人上岸”的要求。据统计,此次行动出动人员52人(次)、执法车辆10辆(次)、执法船艇2艘,行程162公里,及时清除江中台网9张、地笼网26个,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努力实现“江中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三无”管理目标。
引导渔民调整生产结构,转业转产,妥善解决渔民生产生活问题。该县有捕捞渔船148艘,渔民370人。禁渔后,县渔政渔港工作人员积极采取措施,深入渔村、码头、渔船,了解渔民生活和思想动态,倾听诉求,耐心向渔民宣传解释政策,做好渔民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引导渔民调整产业结构,切实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黄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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