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张鹏翔)靖远三中出纳黄某利用学校的“小金库”资金理财,获取了11172.31元的利息。8月21日记者获悉,靖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某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非法所得11172.31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黄某自2008年2月起担任靖远三中的出纳。2009年,黄某按照新任校长的安排,管理靖远三中所收的补课费、资料费等账外资金。并按校长指示将这些账外资金分门别类存入其在银行以自己名义所开的五六个存折中。
后银行工作人员给黄某介绍了一种理财产品。为了获得较高利息,黄某于2011年4月19日以自己名义在银行办了一张卡,将自己所管理的账外资金10万元存入理财账户。后黄某告诉靖远三中校长其将账外资金存入卡中的事实,但并未告诉校长该卡性质。
庭审中,被告人黄某的辩护人认为黄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因为其没有给靖远三中造成任何危害,相反为学校获取了11172.31元的利息。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所存入银行的靖远三中账外资金就是俗称的“小金库”。本案中被告人黄某所管理的就是本单位的小金库收入。黄某听取了银行工作人员的建议,为了获得高额利息,办理了专门的理财账户卡来存放小金库的款项,其目的就是为了营利,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又是利用了职务之便,故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最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非法所得11172.31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检察机关追缴的案款273861.02元,返还靖远县第三中学。
新闻推荐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鹏翔)9月6日,靖远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经过近一年的侦查,破获一起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缴获毒品海洛因52克。 去年9月,禁毒大队在工作中发现,靖远县乌兰镇居民...
靖远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靖远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