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必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登录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xygs.gsaic.gov.cn/gsxygs/),按系统提示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我局已于今年元月份通过报刊媒体、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了公告,截至2016年6月15日,仍有甘肃省春秋靖远羊羔肉科技有限公司等492户企业未报送2015年度报告、靖远鸿远煤炭有限公司等221户企业未报送2014年度报告、甘肃明聚建材有限公司等114户企业未报送2013年度报告(名单详见白银红盾信息网),对未公示企业年报的企业,现再次催告。若逾期仍未报送并公示年报的,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靖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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