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剑 袁森林)祖传的东西大多弥足珍贵,值得精心收藏。然而,仪陇市民杨某收藏的祖传“宝贝”非但没给他带来财富,还险些酿出大祸,杨某也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刑事拘留。
6月4日中午,仪陇县新政镇金凤庵村村民王某一家正在吃午饭,突然听到一声巨响,紧接着,堂屋里便下起了“铁砂子”雨。很快,该镇静阳村村民杨某赶到王家查看情况。原来,杨某为尝野味,持私藏的火药枪在田间猎杀秧鸡,谁料未射中目标,子弹却击中王家堂屋,险些酿出大祸。
新政派出所民警在下乡走访时无意中了解此事,迅速介入调查。6月7日,杨某持火药枪到新政派出所投案自首。杨某称,这把火药枪是他爷爷以前打猎所用,“1996年国家要求上交枪支时,爷爷因对此枪有感情,觉得枪可作镇宅之宝,没舍得上缴,便把枪和一点铁砂子藏了下来。2012年,爷爷临终前才悄悄告诉我家里有个‘镇宅之宝\’,并把枪支连同铁砂子作为‘遗物\’传了下来。”杨某说,前几天,他发现有不少秧鸡在田间觅食,便想打点野味来尝鲜,谁想到野味没吃成,还险些酿成大祸。
目前,这把火药枪已被依法收缴,杨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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