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梁会平)“真是没有想到啊,这医疗保险二次报销还能给我报销5万多元,党的政策太好了。”日前,刚刚领到医保大病补助金的陇县退休职工郭先生激动地说。
郭先生去年因病住院花费了21万余元,出院时医保报销了12万余元,这次又享受到城乡居民医疗大病补助5万多元,许先生个人承担的医药费仅在4万元左右,极大地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
据悉,在陇县像郭先生一样,享受2014年度参保职工医疗费二次报销的共有49名参保人员,报销金额达51.44万元,大大减轻了患大病职工的个人负担。
据了解,陇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启动以来,按照“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的原则,分别建立了陇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为切实关注困难群体,切实减轻大病重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根据一些多次住院的大病重病患者因为自付金额增加的实际,该县决定除了对大病重病人员在享受原有医疗保险补偿和大病互助基金之外,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互助基金分段按比例再次报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基金支付封顶线为30万元。根据大病报销制度有关规定,参保职工在辖区内或在异地就医报销后,可在次年享受二次报销,参保职工只需提供本人住院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经医保中心审核结算,直接予以报销。今年以来该县49名职工已全部领到大病补助金,切实减轻大病重病群体的经济负担,以充分体现医疗保险政策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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