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程风实习生任屹东)日前,本报报道了《交了1500元孩子尸体才捞起》一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4日,眉县公安发布消息称,初步判定逝者小张系溺水而亡。同时,谁来承担强收捞尸费事件责任的问题引发热议。
12月14日,眉县公安发布官方微博称:12月9日,眉县公安局技术室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对尸体进行了尸表检验,12月10日,技术人员赶赴市公安局,就小张死亡事件现场及尸表检验情况向市局四名法医专家进行了汇报和会诊。初步调查分析认为,小张死亡事件从尸表上尸体现象符合生前溺水死亡特征,系溺水死亡。下一步,本着对死者和家属负责的原则,将建议家属同意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县局还将对小张当天行走路线、活动轨迹再做细致调查,进一步确定死因。
12月14日,宝鸡峡管理局做出决定,对魏家堡水电站站长董某作停职处理,同时解除水电站打捞工作的外包合同。就此,网友“我是猫君”称:临时工出事违规违法,应该连带领导责任,相关部门也应该及时给死者家属以赔偿,让逝者安息。网友“7月流火”评论道:不能仅仅停职解雇了事,公安机关早该介入调查辱尸行为和勒索行为,行政部门也该追究水电站管理失责和安全隐患的问题。16日,有评论称:水电站负责人被停职,算是承担了对内的职务责任,但水电站还要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承担起对外责任,诚恳道歉、合理赔偿。如果调查表明,水电站在死者溺亡过程中存在安全保障疏失,同样需要承担责任。而对于涉嫌触犯法律的捞尸者,不能任其离职了事。
逝者小张的家属向记者反映称: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一直无人出面向家属回应或承担责任,他们家属认为应该通过这件事情加强社会认知度,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次发生。
交了1500元孩子尸体才捞起 后续
眉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