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莉)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8月24日,宝鸡市召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听证会,近期将在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将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药品加成是一项补偿机制。我国的医院药品加成制度规定,医院可以在药品批发价基础上加15%。而取消药品加成后,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将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宝鸡作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于今年2月份启动了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制定了《宝鸡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此次医疗服务价格理顺,调增总量与调减总量基本持平。
昨日,市医改办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药价高一直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药品价格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为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
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部分,85%由医疗服务机构价格调整。通过药品与医用耗材采购价格二次谈判、医保与农合报销政策调整予以平衡。10%由财政补偿,其余5%由医院强化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予以消化。同时,对中医治疗需要个人自费部分项目纳入报销范围。
为配合这次医药价格改革,宝鸡市采取了以下配套措施:一是这次价格改革在方案制定上,结合正在推进的分级诊疗制度,对调价项目按照医院的等级、诊疗的范围做了必要考量。二是建立全市统一的药品、耗材配送价格谈判平台,在省级招标价格的基础上,对药品及高值耗材进行再次价格谈判,降低药品、耗材进价,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三是同步调整医保农合支付政策,将调整的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农合报销。
听证会上,市级有关部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社会各界代表就《宝鸡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发表意见,市医改领导小组现场对方案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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