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党扬眉)“去年供暖晚了半个月,这一部分费用应该退还,现在业主该找谁讨说法?”近日,宝鸡市金河尚居业主反映,去年全额缴纳了采暖费用,但暖气晚了半个月才供上,不知多交的何时才能退还。
业主:去年暖气晚了半月
随着暖气费收缴工作的展开,部分小区业主在收费退费上遇到了各种问题。27日,金河尚居业主魏师傅反映,因小区去年第一年正式采暖,11月13日才通知业主缴费,本该11月15日供暖,但因小区内管网施工、换热站停电等问题,一直拖到12月份才正常,当时物业公司表示,多交的费用将于之后退还给业主,但到了今年采暖费缴纳时,又说可能无法退费了。
“虽然小区里当时说按时供暖了,但我们这栋楼的暖气一点也不热,到了12月初暖气才正常了。”魏师傅说,他所在的这栋楼和隔壁的楼有上百住户,现在大家对于退费的事有争议,所以不愿意缴纳今年的采暖费,希望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给予答复。
物业:曾申请减免费用
华商报记者联系到金河尚居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解释,去年小区确因内部管网和换热站等设备出现问题,虽然11月15日热力公司按时对小区供暖进行了加压试水,但当时小区因停电导致大部分楼层供暖不正常。工作人员说,去年11月底,小区物业公司向宝鸡市热力公司及宝鸡市住建局提出“关于小区取暖费减免”的申请,其中写明,因小区当年属首次供暖,小区共计39栋高层,供热面积较大,该小区正式用电于11月11日才交割完成。11月13日开始收取供暖费用,截止到11月17日收取了3035户住户的供暖费。因首次供暖打压试水,加之前期紧张调试,在12月初才全面调试完成。物业公司提出申请,针对住户对供暖收费时间反映强烈,要求减免11月15日至30日期间的采暖费用,希望相关部门和热力公司能给予减免考虑。
热力公司:应由开发商担责
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热力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到,去年金河尚居小区所在片区的供暖,确实是按照小区之前的申请,于11月15日正式开始供暖。
对于业主提出的真正的采暖时期问题,因是小区内部管网设备出现问题导致的供热质量问题,应该由物业公司协调开发商承担。如果确因热力公司供热参数不达标或者由于设备故障的原因,热力公司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退还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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