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昨日,华商报记者从环境保护部官网获悉,环境保护部通报去年12月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31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中,宝鸡市卷烟厂动力车间锅炉未安装脱硝设施,氮氧化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被通报批评。
据了解,环境保护部每月一次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行动,去年12月,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结合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等工作,分别对59个地市(州)进行了重点督查。各督查组共抽查各类工业企业648家,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违法排污问题,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问题相对突出,向社会通报了这31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其中,陕西省占4件,3件发生在咸阳,1件在宝鸡。其中,宝鸡这起案件情况是:宝鸡市卷烟厂动力车间锅炉未安装脱硝设施,氮氧化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目前,宝鸡市环保局已经接到了督查组反馈,前往现场进行查处,目前正督促企业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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