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宝龙)市民董先生反映,新房交房时,有一项收费是小区绿化水电损耗费,每户500元,不交钱就不给钥匙,他觉得不合理。
董先生说,他所买房子是渭滨区清姜西二路的轩苑尚城小区,今年6月初开始交房,当时他去物业缴费领钥匙时,有一项收费名为小区绿化水电损耗费,每户收取500元,董先生觉得不合理,他当时没交,钥匙也没领。
昨日,华商报记者向宝鸡市物价局反映此事,物价局工作人员说,小区的水电损耗都是在水电原价基础上平摊加收的,若在水电价格上浮基础上再收取损耗费,就属于乱收费。
昨日下午,宝鸡市物价局工作人员来到轩苑尚城小区了解情况,据小区物业负责人李经理解释,500元的收费是公共用电预收300元,公共用水预收200元,平时居民的水电按照规定原价缴费,不加收公共损耗费用。小区公共水电损耗就从这预收的500元中扣除,扣完为止,这样收费的原因一方面是小区业主多,有5000多户,物业垫付水电费有难度,另一方面是这样单独预收之后,账单会完全向居民公示,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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