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7月29日,华商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8月10日起,市区新增陈仓大道、大庆路、金台大道、曙光路、群众路、滨河大道、宝光路、公园路、清姜路、红旗路、汉中路、文化路、西凤路、陈仓区南环路主干道路全天禁止“黄标车”、“无标车”通行。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市区空气质量,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鸡市环保局联合下发《通告》,在原有经二路、中山路、新建路、行政大道、东风路、高新大道、火炬路,虢镇东大街、西大街“黄标车”、“无标车”限行的基础上。8月10日起,对市区陈仓大道、大庆路、金台大道、曙光路、群众路、滨河大道、宝光路、公园路、清姜路、红旗路、汉中路、文化路、西凤路、陈仓区南环路主干道路全天禁止“黄标车”、“无标车”通行。
交警提醒:对违反规定在限行路段内通行的“黄标车”和“无标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外籍号牌机动车适用于该《通告》,须遵守该规定行车。军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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