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 凤县新闻 麟游新闻 千阳新闻 陇县新闻 眉县新闻 扶风新闻 岐山新闻 凤翔新闻 太白新闻
地方网 > 陕西 > 宝鸡市 > 宝鸡新闻 > 正文

一份检察建议减了四年徒刑 宝鸡首例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案再审改判

来源:陕西日报 2017-05-15 08:5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记者 吕贵民 通讯员 王瑾)5月11日,记者从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再审的任某、秦某抢劫案,在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最终两名被告人的刑期从原判的10年有期徒刑改为6年有期徒刑。这也是全国检察机关推行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办案程序改革以来,宝鸡首例由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法院改判的案件。

  2013年3月24日凌晨,被告人任某、秦某雇佣被害人胡某驾驶的出租车,在行驶至宝鸡市金台区一路段时,两被告人采取暴力手段,抢走被害人胡某现金130元、价值60元的手机一部,随后驾驶该车逃离现场,该车经鉴定价值为10610元。2013年9月17日,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任某、秦某有期徒刑各10年,并各处罚金3000元。后两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二审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7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终审裁定作出后,被告人任某不服,以事实认定错误、量刑过重等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2014年6月5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原一、二审判决存在法律适用错误问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第一项对被告人任某、秦某作出判决,不应当依据“抢劫数额巨大”对两被告人加重处罚,原审判决量刑畸重。2014年10月16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该案。

  2017年1月18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任某、秦某抢劫一案进行了再审,并于近日作出再审刑事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改判原审被告人任某、秦某10年有期徒刑为6年有期徒刑。

新闻推荐

胡和平在参加宝鸡代表团讨论时强调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县域经济和城镇建设

5月8日上午,胡和平同志来到宝鸡代表团参加讨论。????本报记者母家亮摄  本报讯(记者甘甜)5月8日上午,胡和平同志来到宝鸡代表团参加讨论。  在听取陈光明、周宇松、何玲...

宝鸡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宝鸡这个家。

相关新闻:
美丽的植物园2017-05-13 04:10
猜你喜欢:
评论:(一份检察建议减了四年徒刑 宝鸡首例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案再审改判)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