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赵小康)“喝完酒睡一觉就没事了吧?”当前很多驾驶员心里这样认为,殊不知还有“隔夜酒”烈性不减。6月24日,宝鸡扶风大队巡逻中队民警查获了一起因“隔夜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天9时许,民警手持警务通预警,一辆号牌为陕AM**T6的小型轿车逾期未检验,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了拦停,在与该车驾驶员肖某进行交谈时,民警闻到肖某身上散发着阵阵酒气,随即对肖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31.3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肖某是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在家里聚会喝的酒,自己感觉没事第二天便开车出门了,在肖某提出呼气测试异议后,民警将其血液送往宝鸡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测,确定其为酒后驾驶,肖某直呼后悔,但为时已晚。目前,驾驶人肖某因酒后驾驶未检验机动车上路,驾驶证被依法扣留6个月、记15分、处罚1200元,另外,肖某还需进行科目一考试通过。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驾驶不是以驾驶人饮酒后和再次驾车间隔时间长短为依据,而是根据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标准,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20~80mg/100ml范围内即为酒驾,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因人而异,隔夜酒同样会引发酒驾,所以驾驶人在开车时一定要确保自身体内有无酒精,谨防“隔夜酒”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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