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种特病
恶性肿瘤
尿毒症
精神病
血友病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脑瘫
系统性红斑狼疮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反应治疗
耐药性肺结核
肝硬化(失代偿期)
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近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切实减轻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患者的住院医疗负担,将对宝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特殊疾病住院起付线政策进行调整。
2018年9月1日起,宝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恶性肿瘤、尿毒症等10种特殊疾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以出院时间为准)多次在宝鸡市辖区内同一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二级以上)住院的,出院时只扣除一次住院起付线。
今年8月初,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向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特殊疾病住院起付线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宝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恶性肿瘤、尿毒症、精神病、血友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脑瘫、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反应治疗、耐药性肺结核、肝硬化(失代偿期)等10种疾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以出院时间为准)多次在宝鸡市辖区内同一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二级以上)住院的,出院结算时只扣除一次住院起付线。已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人员,因以上10种疾病在所约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也可参照此通知执行,该《通知》从9月1日起执行。
医疗保险的起付线俗称门槛费,是指参保人发生医疗费用后,首先自付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超过此额度标准的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目前,宝鸡参保患者在市域内协议医疗机构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300元;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600元;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500元。
举例来说,一位尿毒症患者每年大概需要住院6到7次进行透析,病情严重的住院次数会更多,如果入住医院是三级医疗结构,每年仅门槛费就要至少9000元。享受此次政策后,该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以出院时间为准)多次住院进行透析,只需交一次门槛费1500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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