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欣)4月12日,华商报报道了《没环评手续烟囱又爬高了》一事,执法部门暂扣了烟囱和工具。4月22日,宝鸡市城管局金台综合执法大队称,此事又有新进展。
宝鸡市城管局金台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1月1日,《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依据该法第81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而阳光大厦餐厅改建违反该条规定,所以相关部门应不予其办理登记备案。目前,该小区内烟囱仍处于被查封状态,执法部门已经和辖区相关部门接洽,建议对阳光大厦二楼餐饮店不予办理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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