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史红海)近日,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严格落实群众来信回复工作,采取专人负责、高效回复,分类回复、畅通渠道,审查分流、专业办理,因案施策、充分化解矛盾等四项举措,有力推动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提档升级。
6月21日,金台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收到一封来自金台区看守所的信,写信人是正被羁押在金台区看守所的冯某。金台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冯某的来信,在详细了解了冯某的案情后,诉讼监督部召开了案件讨论会,并决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关于申诉人范围的规定,以及《刑法》第一百零八条关于当事人的规定,不受理冯某的刑事申诉。
考虑到回信不能解释清楚,6月24日,金台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干警带上回信和法律条文与冯某进行了一次面谈。在金台区看守所会见室里,冯某看了回信,检察干警就刑事申诉的规定对冯某进行了详细解读,耐心回答了他的疑问,并安抚他的情绪,希望他认真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冯某对检察机关重视其来信并认真回信、面对面为其答疑解惑的态度表示感谢。
据了解,金台区检察院充分运用电话、邮件、快递三种渠道,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同时,该院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及时对群众来信进行审查受理分流,针对信访人诉求,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将办理进展情况或结果答复来信人。今年上半年,该院审查答复信件7件,均落到了实处,做到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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