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讯(记者 张超)6月2日,宝鸡市渭滨区3个交通整治点启用100顶 “共享头盔”,以方便市民安全出行,渭滨交警这种创新式的工作方法,受到大家的欢迎和好评。
自6月1日起,全市开展为期10天的“一盔一带” 专项整治行动,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滨大队在辖区文化路十字、胜利桥北十字和宝鸡宾馆十字设置3个整治劝导点,重点查处摩托车驾驶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劝导督促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对违法行为采取了罚款记分、学习抄写交规、转发集赞点赞、当志愿者等多种措施。
据了解,今后渭滨交警将继续采取集中优势警力,继续加大“一盔一带”交通违法的危害宣传力度,有力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掀起“一盔一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新热潮。6月2日渭滨交警查处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为60起,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行为48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160起,劝导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110起,发放32顶共享安全头盔。
据渭滨交警大队交管科民警介绍:“共享头盔”活动时间从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渭滨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纠驾乘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者,现场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后,可凭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定点免费领用、定点按时归还,使用期限不超过48小时,详细登记使用者信息。对超期使用不按时归还者,各执勤中队发放点将电话联系予以催还。渭滨大队各执勤点及时对“共享头盔”进行防疫消毒,确保使用者个人卫生安全。电动自行车等驾乘人员因上班外出忘带安全头盔或未购买到安全头盔,可在出行前前往三个整治劝导点申请使用共享头盔,广大市民可致电0917-3213697,进行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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