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合浦县白沙镇中心卫生院向我局报失1989年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合国用(1989)字第519号,位于白沙镇大马路137号(原白沙大马路),面积为8781M2 ,用途医卫慈善用地(原用途:办公、医疗、宿舍),现申请给予补发。有异议者须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并提交相关权属证明材料,逾期无异议,遗失的证书自行作废,同时我局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核发新证。
特此公告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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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浦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