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4日,合浦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海市某肥业公司诉被告合浦县质监局行政处罚案件,合浦县质监局局长冯协臣出庭应诉。这是今年首起该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2014年7月,合浦县质监局对北海市政某肥业公司生产的肥料抽样检查时,发现产品标识不符合标准,判定产品属于一般不合格,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年12月,质监局对该公司生产的15吨涉案肥料处以货值金额50%的罚款,共6750元,并对责任人罚款5000元。该公司不服处罚,向合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并返还罚款1.35万元。庭审当天,合浦县质监局局长冯协臣出庭应诉,该局二层机构8名负责人集体旁听案件审理。
对于出庭应诉,冯协臣表示:“民告官,说明老百姓的维权意识提高了,这就要求政府部门的执法水平也要相应提高。” (梁龙全 李雪芝)
新闻推荐
...
合浦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合浦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