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合浦县住建局、合浦供电公司、石康镇政府等单位领导做客该县“效能和行风热线”的“热点回音壁”,回复群众提出的诉求。
群众反映,位于合浦县城延安北路的隆鑫商业广场桥头边的娱乐场,每到傍晚时分到22时,儿童游乐场所处的经营者开着高音音响,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和休息。
县住建局回复:2013年,经合浦县规划委员会同意,合浦隆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延安北路“合浦隆鑫商业广场”南侧北河水沟部分水域进行覆盖,开辟为公共休闲广场。2015年6月,该广场的儿童娱乐城投入经营。我局接报后马上联系该娱乐城负责人孙某,孙某承诺:营业时间由18:00——22:00调整至18:00——21:30,降低音响音量,做好噪音规范管理。
张某中反映,他是石康镇水车村委会车北队村民,自己所种植的一片竹子被张某赞霸占,一块土地被张某宏占用。两个纠纷由均石康镇司法所领导廖某调查处理,在工作中廖某竟然与自己发生言语冲突。希望有关部门切实为民解决问题,严肃处理廖某这样的工作作风问题。
石康镇政府回复:经调查核实,张某中所指的司法所干部廖某是我镇综治办干部廖某贵。在调处矛盾就纠纷过程中,参加调处的干部和群众之间难免会因为分歧过大而存在一些过激的言语。廖某贵表示,在调处张某中与张某赞、张某宏的矛盾纠纷过程中,自己的言行举止或有不当和过激之处,今后一定要提高自己的修养,注意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
陈先生反映,自己对合浦县城广东南路7巷一带的用电提出了3个问题。1.电杆立在路中,不方便行走及影响美观。2.线路架设不合理,住宅门前有线不使用,却使用后排线路,跨道路架设。3.立电杆的位置偏向一户,为什么不立在两个住宅中间?
合浦供电公司回复:就陈先生反映的县城广东南路7巷一带的用电,我公司派人实地调查研究后,答复如下:一、陈先生所描述的电杆立在广东南路道路边,与正在开挖的新路成T字形,现场有施工人员正在做水管施工。我们认为该电杆有必要迁移,迁移工作会在后期根据该道路施工进度,由道路施工单位牵头,我公司配合进行。二、关于线路架设不合理的问题,根据现场勘查发现,跨过道路的低压线是客户的表前线路。用户报装时,我们根据客户需求及低压供电线路设计规范制定供电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供用电合同。用电客户若有改接需求,可携带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供电营业大厅办理线路迁移手续,自行出资委托有电力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验收合格后,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三、关于立电杆的位置偏向一户而不立在两栋住宅中间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片区的立杆位置是根据开发商给出的房屋规划经住建局审批同意后,施工单位根据红线图进行施工的,现场的线路走廊符合规划要求。若客户有特殊需求,必须迁移该电杆,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规划证等相关土地证明到供电营业厅,经供电公司许可后,自行出资委托有电力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电杆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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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浦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